深圳市商務局關于延長2024年貿易型總部企業(yè)(第三批)受理時間的通知
關鍵詞: 深圳市 貿易型總部企業(yè) 實施意見 申報 延期
各有關企業(yè):
為貫徹落實《深圳市商務局關于支持貿易型總部企業(yè)發(fā)展的實施意見》(深商務規(guī)〔2023〕1號),更好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(yè)積極申報貿易型總部企業(yè),現(xiàn)決定將2024年貿易型總部企業(yè)(第三批)受理時間進行延期,具體如下:
一、網(wǎng)絡填報時間延期至2024年11月27日18:00;
二、書面材料提交時間延期至2024年11月28日17:00。
請有意向申報本項目的企業(yè)根據(jù)《深圳市商務局關于開展2024年貿易型總部企業(yè)(第三批)認定工作的通知》(https://commerce.sz.gov.cn/xxgk/qt/tzgg_1/content/post_11655972.html)認真準備,并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申報。
特此通知。
深圳市商務局
2024年11月19日
